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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宝山凤凰仙都烧烤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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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21 12:14:1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一、活动主题:
天宝山凤凰仙都烧烤活动

二、活动目的:
举办此次活动,为丰富驴友的生活,加强驴友之间的联系,增进驴友之间的感情,促使我们更好的成为一个具有凝聚力的团结的大团体。

三、活动时间:
2016年12月24日

四、活动地点:
天宝山凤凰仙都

五、策划:
漳州奔冠体育赛事策划有限公司

六、人员限定:
30人

七、报名方式:
电话或短信报名:细雨13779904963 寒雨13625932091

八、具体活动安排:

下面是具体的活动流程:

1、提前买好烧烤用具,提前一天到市场去预订烧烤食物,并在出发当天清晨去购回。具体工作分到各组(所需食物和用品见清单)。

2、集合时间为16:00之前在天宝山凤凰仙都集合。

3、到达目的地之后自由活动30分钟,参观景区景点。组织者利用空闲时间布置场地。

4、自由参观活动完之后,大约16:30,召集大家玩个烧烤活动。

5、视当时的气氛、条件等而定,中场可组织大家玩一些K歌游戏。

6、大约20点,返回。

九、经费预算:
每人50元。

十、可行性分析:

本次户外烧烤活动的整体预算大约为1500元,在我们能承受的范围内。集体活动不存在大的安全隐患,目的地离学校比较近,目的地周边五大河、大江、险山等,此次活动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,能确保活动安全的进行。

十一、活动注意

1.所有人员必须有强烈的时间感和纪律观念,准时集合。

2.各成员须服从安排,听从负责人的指挥。

3.注意安全!

4.各成员以集体为单位,勿个人行动。

5.活动过程中,注意卫生,爱护身体,不乱吃食物,不饮生水。

6.保护环境,所有垃圾全带到垃圾桶。

十二、参加户外活动前请仔细阅读本声明,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,否则,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!
凡“爱笑?爱生活”群所组织的户外活动均为非赢利性质自助游活动,不是商业活动,也不是旅行社旅游。遵循“自愿,自助,互助,AA,环保”的原则,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,活动中发生意外,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,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,特此声明!

1、风险的承担
参加者须知:我自愿参加此次活动。我理解、我必须同意和此有关的责任、风险承担的协议,方可参加本次活动。
我知道活动的策划者只是活动的联系人,并不是职业的领队、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。我知道他和同行的队友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、或急救(包括野外)的培训和经验。我知道他们并不对我安全负责。

2、免责细则
(1).户外活动属于相约出行,活动安全第一,当由于意外事故出现,可能包括在崎岖地带和恶劣天气中进行活动,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,可能要24小时后才能获得救援,所有救援和医疗的费用将由参加者自己承担。当参加户外活动时,参加者视同为承担有可能面对真实的风险而受到伤害,甚至死亡。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跌坠,落石,冰崩,雪崩,闪电,过河,失温,霜冻,冻伤,咬伤,刺伤,犬咬,野兽袭击等各种意外。当意外发生时,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,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,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。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“尽力救助,风险自担”的原则参加每次活动,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。

(2).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如报名者携带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本群和发起人不承担,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,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。

(3).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,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

(4).由于现在没有与户外活动相应的保险,活动组织者也没有义务代为购买保险;我们不是旅行社,所以也不能购买旅行保险,所以建议大家自行购买商业的人身意外保险。

(5).如是自驾车活动,一旦发生交通意外,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,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。

(6).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,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,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;不会游泳者必须自行携带救生工具并不得单独在水边游玩,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责任自负。

(7).活动中听从指挥,发扬团队协作精神,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,照顾全体队员的共同利益。

(8).活动期间注意环保,请勿丢弃不能自然降解的垃圾、尽量不破坏植被;活动产生的所有垃圾请一律带走,留下的只是我们的欢笑;爱护自然环境,不破坏景观源。

(9).要着重注意个人随身物品,比如手机钱包证件等物品,不携带贵重及有重量之物品,轻装为好,如有遗失,活动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

(10).社会多风险,交友需谨慎。因户外聚会而产生的不良纠纷及纠葛组织者不负任何责任。

(11).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,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,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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